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解决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小企业所需资金问题,在我市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委托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申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无息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的韩城户籍毕业生均可申请,对有“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毕业7年内)。
二、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开始按季度等额还款)。
三、借款人登陆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大学生创业版块“在线申请”栏目进行自主创业登记并填写贷款相关表格,所需表格在网站自行下载。
四、借款人将申请资料及表格交至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向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报送。
联系人:董国平 联系电话:0913-5224269
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档案材料目录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档案材料目录
档案编号:No.
姓名: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推荐单位: 贷款类型: 联系电话:
序号 |
卷内材料名称 |
件数 |
页数 |
一、个人基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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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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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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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免担保贷款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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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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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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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户籍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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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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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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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个人征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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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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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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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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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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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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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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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考察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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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论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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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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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担保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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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担保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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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借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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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借款发放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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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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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合伙企业申请贷款,法人必须为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 |
韩城市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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