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面向韩城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精神,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8年4月2日、3日,分两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体检地点
韩城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原计生服务站)
四、体检内容及费用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内容和标准。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每人284元),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直接向医院缴纳。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2、体检考生务于体检日早上8:00在市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门诊楼前集合点名、交费和领表,8:30准时进行体检。未按时到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弄虚作假、代替体检者,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日早上要禁食、禁水,保持空腹。B超前请憋尿。如有怀孕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声明。
韩城市人才招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韩城市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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